三包案例栏目
2023-12-08 16:39:08
三包案例:电动汽车出现“动力系统故障”的争议处理
案情简介:
消费者于2022年7月份购买的某品牌电动车,行驶8890公里。一年内车辆多次出现行驶过程中动力下降,仪表报“动力系统故障”,且短时无法再次启动车辆的现象。消费者认为已经满足了三包退换车的条件,要求经销商为其退换车,经销商认为不满足三包退换车条件。
相关规定: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四条 家用汽车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消费者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的,销售者应当更换或者退货:……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时间超过30日,或者因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4次的。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释义》中提到同一质量问题,是指按照生产者在维修手册等维修资料上明示的同一最小可修理、更换的零部件出现的质量问题。
沟通过程:
专家远程联系争议双方了解到如下情况:
2022年8月某日上午,车辆第一次出现“动力系统故障”提示,消费者对车辆进行多次重启后恢复正常,未到经销商处检查修理;
2022年9月某日早晨,车辆第二次出现“动力系统故障”提示,拖至经销商处检查,工作人员对车辆软件进行了升级后车辆恢复正常;
2022年12月某日早晨,车辆第三次出现“动力系统故障”提示,经销商对车辆进行了现场救援,发现电池包异常掉电,重新启动车辆后无法上高压电。后经检查发现电池包内77号电芯与其余电芯压差很大,对软件进行升级后车辆恢复正常;
2023年1月某日上午,车辆第四次出现“动力系统故障”提示,经销商检查后发现36号和77号电芯电压过低导致,最终诊断为动力电池包故障,可以通过更换动力电池总成解决。
专家处理意见:
案例中争议车辆为电动汽车,电动汽车的高压动力系统出现故障时,往往在仪表上提示“动力系统故障”,且故障保护模式为限制动力。因此,即便故障原因不同,同样的故障现象也容易使消费者认为是“同一质量问题”。
结合争议车辆的故障发生经过,后两次的故障检测中均发现动力电池77号模组电压异常情况,依据“同一质量问题”的定义,可以将后两次故障检测认定为同一质量问题的两次修理。前两次故障虽然也提示“动力系统故障”,第一次故障没有送修,第二次故障没有证据表明与后两次的故障原因一致,因此前两次故障修理不能计入同一质量问题的修理次数。
因此,本案例中争议车辆在三包有效期内因同一质量问题进行了两次修理,尚未达到消费者提出的退换车诉求的法定条件。
在本机构专家调解下,争议双方最终协商一致,消费者同意包修解决车辆问题。
【来源:中国汽车召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