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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汽本田长盛店侵犯消费者商品自主选择权

深********** 发表于:2022-07-14 22:27:57 来自于 :

1343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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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商受理

厂商回复

投诉完成

车辆产地:国内

车辆年款:2023

厂商:广汽本田

品牌:本田

车型:皓影

具体型号:2021款 锐·混动 2.0L 两驱锐·豪华版

车辆排量:

所在总成:服务问题

分总成:服务态度

主要故障:服务态度问题

其他问题:

投诉详情

  • 广汽本田 厂商回复 2022-07-16 09:55:28

    已联系客户预约时间到店协商处理,已为用户解决问题

  • 深********** 投诉发起 2022-07-14 22:27:57

    6月25日,本人与经营者广州长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广汽本田长盛店),签下本田皓影豪华版车辆一台的购车合同,付款方式为按揭贷款方式。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及所签定合同约定,消费者应当享有商品自主选择权;因此在整个购车流程上,消费者应是选择好车辆商品后,再走贷款申请流程,贷款申请批准后再支付余下款项。 但事实上,在6月25日签订合同至7月9日提车前,销售及该店任何一名员工未向本人发出选车的邀请,也未向本人发出对该店单方面选定车辆进行检验确认的邀请。并且在6月30日当天,在本人未看到车辆,且未确认车辆的情况下,同时还未进行贷款申请,销售以当天是“任务节点最后一天”为由,要求本人支付全部款项,并在当天开具了发票。 7月9日当天,本人按双方约定时间在该店营业大厅进行验车提车。在验车过程中,发现车辆为已经停放多月的库存车(出厂时间为2月),且刹车碟、前横拉杆、前悬架出现多处生锈,车辆为该店单方面选定,未经本人确定,因此在现场向销售提出更换车辆的需求,但该店以发票已开、临牌已办理等原因拒绝换车。 7月10日至今双方进行协商,但该店多次未按约定时间给予回复,一直给出的答复都是以发票已开、临牌已办理等原因拒绝换车。 为此,本人对该店及销售提出投诉,并申请维护本人作为消费者的权利,如下: 1、 该店未按合同约定,在本人未确认车辆且未进行贷款申请的情况下要求本人支付全部款项; 2、 该店未按正确购车流程进行导购,在整个过程中进行了错误导购,未经本人同意且从未告知的情况下强制性指定车辆出售给本人,并拒绝本人更换车辆的需求; 3、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该店已严重侵害消费者商品选择权,未经本人同意,该店单方面选定车辆,拒绝本人挑选车辆商品的需求。 综上所述,本人提出以下诉求: 1、要求广州长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重新更换车辆商品以供本人挑选; 2、要求更换销售与本人对接后续事宜; 3、因重新更换车辆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临牌办理、车险、贷款申请等)由广州长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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