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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8 09:22:42
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规定,因产品质量问题每次修理时间(包括等待修理备用件时间)超过5日的,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者给予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两年或五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如果同意故障维修多次依然不能解决,4S店应当引起重视,若无法查明故障原因可以向厂家申请技术支持,解决车辆问题。
2020-11-18 13:44:42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九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每次修理时间(包括等待修理备用件时间)超过5日的,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者给予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修理时间自消费者与修理者确定修理之时起,至完成修理之时止。一次修理占用时间不足24小时的,以1日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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