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一致性证书的电池容量与实际装配电池容量不符
我公司购买的新能源电动客车,厂方提供的一致性证书上标注的电池容量为160千瓦小时,而实际安装的为190千瓦小时。请问厂家的这种行为是否为合格产品,是否违法,法律依据是什么,厂家将承担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应该由那个部门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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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4 10:30:18
根据2017年7月1日起实施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四款规定: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在交付汽车的同时交付以下随车凭证和文件,并保证车辆配置表述与实物配置相一致,其中包括车辆一致性证书,或者进口汽车产品特殊认证模式检验报告。消费者可按以上规定与经销商进行协商,要求予以改正,也可求助当地消协或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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