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工单开着,车辆正常行驶的时间是否算三包维修时长?
专家您好! 我的车辆在三包(两年五万)公里有效期内,目前车辆遇到非安全性能问题(娱乐软件功能故障),需要更换配件。4S店帮我开了维修工单并告知需要定配件,因为不影响安全驾驶,我就把车开走了继续使用。目前配件已到,我算了下工单开具时间已经超过35天,我想退换车,但是4S店告知车辆如果可以正常驾驶,这个时间不计算入维修时间,所以不能退换车。请问维修工单开着,车辆也正常驾驶,这个时间到底算不算三包维修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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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08 17:08:34
根据家用汽车三包规定释义 修理开始时间:消费者与修理者在确定具体维修项目后,以双方在修理者提供的修理单据上签字确认的时间为开始时间; 修理结束时间:车辆修理完毕后,修理者按消费者提供的有效通讯信息,以修理者通知消费者提车的时间为准;因消费者原因导致车辆交付前在修理者处的留置时间不计算在维修时间之内;但如因修理者的原因导致实际交车时间比通知提车时间晚,则延迟的时间应当计入修理占用时间。 修理时间计算:维修开始时间至维修完毕时间为车辆维修时间(以小时为单位计算),一次修理占用时间不足24小时的,以1日计算。
建议消费者与经销商确认维修工单状态,若维修工单在未关闭的情况下等待零部件时间超过35日,那么应当算作维修时间。 如果此次质量问题不影响车辆正常使用且经销商与消费者达成一致关闭工单,消费者在正常驾驶车辆的情况下等待配件,就不算作修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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