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还定金问题
广********** 发表于:2023-01-12 12:11:54 来自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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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产地:国内
车辆年款:2023
厂商:领克汽车
品牌:领克
车型:领克03
具体型号:2023款 1.5T EM-F PM
车辆排量:
所在总成:服务问题
分总成:服务收费
主要故障:新车费用问题
其他问题:
投诉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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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投诉发起 2023-01-12 12:11:54
我于2022年10月23日在河源领克4s店(河源丰瑞汽车有限公司)贷款购车,付定金1w元。当时承诺30个工作日内到车(也就是12月2日前到车)。11月9日因想全款购车,领克4s店告知更改付款方式需重新确定购车时间,出于对领克品牌的喜爱,我也没意见(12月20日联系过厂家,厂家反馈说客户变更付款方式不影响4s店向厂家订车)。销售于11月18日发信息告知我,车已经出厂了,在路上。12月18日晚上联系销售询问车到店时间,销售反馈说车子还在厂家未发货。按合同约定的时间,12月21日前就应该交车,4s店却以疫情发不了货为借口一拖再拖。临近年底,提车心切,且需赶在购置税减半政策的实施期内提车,于是12月22日去4s店要求退定金,4s店一开始以车架号已出,厂家待发货为由不同意退定金,沟通期间发生争执,最后协商为,可退定金,但是需要把购车合同收走,我未同意。最终4s店同意在15个工作内将定金退还且不需要收走购车合同。抱着不惹事的心态,未按法律要求其退还双倍定金,再次相信4s店的话。现已超过15个工作日,却迟迟未退还定金,也联系不上4s店。被4s店拖得未能赶上购置税减半政策。根据《民法典》条文,3、交付定金一方未能履行债务则不能要求退还定金; 4、交付定金一方履行债务时,定金可以收回或者抵作价款; 5、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时,应当双倍向债务方返还定金;关于上面提到的时间,购车合同内有时间,承诺退还定金时间有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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